鄭州大學附屬洛陽中心醫(yī)院招聘考試安排通知
一、招聘考試安排定于2021年9月15日至9月17日進行。
二、具體安排
1.領取準考證。
9月15日,8:00-9:30,6號樓26樓第一學術報告廳,應聘人員持身份證、健康綠碼、綠色防疫行程卡、密接碼、健康承諾書領取準考證。
2. 筆試。
9月15日,9:15開考??荚囬_考前15分鐘,應聘人員持身份證、準考證到6號樓26樓第一學術報告廳集合,由工作人員帶去考試。
應聘人員不按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參加筆試的,視為放棄應聘。
3. 面試資格確認。
(1)9月15日,24:00前,在洛陽市中心醫(yī)院官方網(wǎng)站、6號樓1樓公示欄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,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資格確認。
(2)9月16日,8:30—10:30,在6號樓26樓第一學術報告廳進行面試資格確認。
面試資格確認出現(xiàn)不合格人員的職位,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員。9月16日,11:00前,通知遞補人員。
(3)面試資格確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。
面試資格確認采取考生本人現(xiàn)場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,其他人代理無效??忌毺峤灰?/span>下材料(原件及1份復印件):
①有效身份證。(此項為必須提交的材料)
②高中畢業(yè)證。(此項為護理專業(yè)、駕駛員崗位必須提交的材料)
③高中畢業(yè)后的所有學歷的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。(此項為必須提交的材料)
④學歷證明,高中畢業(yè)后的所有學歷的學歷電子備案表(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(wǎng)上打?。?。(此項為必須提交的材料)
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我國駐外使(領)館教育文化處(組)教育部留學服務機構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。
⑤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,如執(zhí)業(yè)資格證、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、B及以上駕照等。(此項為必須提交的材料)
如未提交全部必須提交的材料,視為資格審查未通過,不能參加考試。如未提交有效證明材料,視為未取得相應資格。應聘人員不按規(guī)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,視為放棄應聘。
4.面試。
(1)9月16日,13:30,6號樓26樓第一學術報告廳,參加面試的應聘者抽簽決定面試順序。
(2)9月16日,14:30開始在6號樓26樓第一會議室面試。
如果進入面試的人數(shù)小于等于招聘計劃的職位,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5分的將不予錄用。
應聘人員不按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參加抽簽、面試的,視為放棄應聘。
5.體檢。
(1)9月16日,24:00前,在洛陽市中心醫(yī)院官方網(wǎng)站、6號樓1樓公示欄公示進入體檢的人員名單。
(2)9月17日,8:00開始在體檢中心進行體檢。
應聘人員不按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參加體檢的,視為放棄應聘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報名應聘人員要誠實守信,需對應聘提供信息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如有弄虛作假、考試舞弊,一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,未入職的,取消應聘資格;已經(jīng)入職的,予以辭退。
2.應聘人員請保持電話暢通。
四、洛陽市中心醫(yī)院招聘考試疫情防控
1.應聘人員應聘考試時需佩戴口罩(建議使用醫(yī)用外科口罩),
出示健康綠碼、綠色防疫行程卡、密接碼,并上交本人簽字的《鄭州大學附屬洛陽中心醫(yī)院2021年公開招聘健康承諾書》。經(jīng)測量體溫正常(小于37.3℃)且無呼吸道癥狀的考生方可領取準考證進行考試。應聘人員必須提供考試前48小時內(nèi)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。
附件:《鄭州大學附屬洛陽中心醫(yī)院2021年公開招聘健康承諾書》.docx
2.應聘人員在考試全過程中,要做好自我防護,注意個人衛(wèi)生,
加強營養(yǎng)和合理休息,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,以良好心態(tài)和身體素質(zhì)參加考試,避免出現(xiàn)發(fā)熱、咳嗽等異常癥狀??荚嚠斕煲扇『线m的出行方式前往考點,與他人保持安全間距,注意咳嗽禮儀。必須全程佩戴口罩,但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須摘除口罩。
3.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以上要求,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、證明
義務和防疫要求,自愿承擔相關責任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、接觸史、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,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、詢問、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,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,造成一定后果的,將依法追究責任。
注:各類碼查詢方法
健康碼:打開支付寶→搜索健康碼→點擊健康碼
防疫行程卡:微信或支付寶內(nèi)檢索“國務院客戶端”→點擊“防疫行程卡”→輸入“手機號”獲取驗證碼→點擊同意授權→點擊查詢。
密接碼:掃描以下二維碼即可獲得。
五、參加筆試人員名單
參加筆試人員是2021年8月5日至8月15日報名應聘且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和2021年8月31日至9月5日報名應聘且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。鑫正法醫(yī)司法鑒定法醫(yī)師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(shù)與招聘計劃小于1:2,按招聘方案規(guī)定,取消此次計劃。
附件:1.2021年8月5日至8月15日報名應聘且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.xlsx
2.2021年8月31日至9月5日報名應聘且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.xlsx
2021年9月8日
掃一掃 手機端瀏覽